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: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3、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(注明注销的原因);4、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,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;因违反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,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;5、分公司的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服务 保障顾客需求
团队 各行精英齐聚
免费 后续免费咨询
1V1 大客户服务
7*24 小时周到服务
友情链接 : 中海企航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转让网